二十四史 | 四库全书 | 古今图书集成 | 历史人物 | 说文解字 | 成语词典 | 甲骨文合集 | 殷周金文集成 | 象形字典 | 十三经索引 | 字体转换器 | 篆书识别 | 近义反义词 | 对联大全 | 家谱族谱查询 | 哈佛古籍

首页|国学书库|影印古籍|诗词宝典|精选|汉语字典|汉语词典|部件查字|书法大师|甲骨文|历史人物|历史典故|年号|姓氏|民族|丛书|中医|软件下载

译文|四库全书|全文检索|古籍书目|正史|成语词典|康熙字典|说文解字|字形演变|金 文|历史地名|历史事件|官职|知识|对联|印谱|地图|会员中心

首页 > 中医中药 >

张氏医通

> 卷十六 附张介宾八略总论 因略

因略

因方之制。因其可因者也。凡病有相同者。皆可按证而用之。是谓因方。如痈毒之起。肿可敷也。蛇虫之患。毒可解也。汤火伤其肌肤。热可散也。跌扑伤其筋骨。断可续也。凡此之类。皆因证而可药者也。然因中有不可因者。又在乎证同而因不同耳。盖人之虚实寒热。各有不齐。表里阴阳。治当分类。故有宜乎此而不宜乎彼者。有同于表而不同于里者。所以病虽相类而但涉内伤者。盒饭于血气中酌其可否之因。不可谓因方之类尽可因之而用也。因之为用。有因标者。有因本者。勿因此因字。而误认因方之义。

返回目录 >> 《张氏医通》



关于本站 | 收藏本站 | 欢迎投稿 | 意见建议 | 国学迷 | 说文网
Copyright © 国学大师 古典图书集成 All Rights Reserved.
免责声明:本站非营利性站点,内容均为民国之前的公共版权领域古籍,以方便网友为主,仅供学习研究。
内容由热心网友提供和网上收集,不保留版权。若侵犯了您的权益,来信即刪。scp168@qq.com

ICP证:鲁ICP备19049252号-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