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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述

> 卷十六·方药备考 大黄 虫丸

大黄 虫丸

劳伤之证,肌肤甲错,两目黯黑,此内有淤血者也。淤之日久,则必发热,热涸其液,则血干于经隧之闲,愈干愈热,愈热愈干,而新血皆损。人之充养百骸,光华润泽者,止藉此血。血伤则无以沃其肤,故甲错也;目得血而能视,血枯则无以荣其目,故黯黑也。仲景洞见此证,补之不可,凉之无益,而立此方。 《经》曰∶血主濡之,故以地黄为君;坚者削之,故以大黄为臣;统血者脾也,脾欲缓,急食甘以缓之;又酸苦涌泄为阴,故以甘、芍、桃仁为佐;咸走血,苦胜血,故以干漆之苦,四虫之咸为使。夫浊阴不降,则清阳不升;淤血不去,则新血不生。今人遇一劳证,便用滋阴之药,服而不效,坐以待毙,术岂止此耶?(李时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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