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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寒贯珠集

> 卷六/太阴篇 辨列太阴条例大意

辨列太阴条例大意

太阴者.土也.在脏为脾.在气为湿.伤寒传经之热.入而与之相抟.则为腹满吐利等证.直中之寒.入而与湿相抟.亦为腹满吐利等证.但有肢冷肢温.脉迟脉数.口渴不渴之异耳.又三阴为三阳之里.而三阴亦自有表里.是以风寒所中.不必尽入于脏.而亦留连于经.故有太阴中风之条.与桂枝发汗之法.又下利腹胀满.身体疼痛者.此为经脏俱病之证.故与先里后表之法.乃今之论三阴者.但云直中传经而已.是知有三阴之里.不知有三阴之表也.兹篇先列脏病.次列经病.又次为经脏俱病.凡十条.为一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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