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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匮悬解

> 卷二十四·附录 禽兽鱼虫果食菜谷禁忌

禽兽鱼虫果食菜谷禁忌

凡饮食滋味,以养于生,食之有妨,反能有害。自非服药炼液,焉能不饮食乎。切见时人,不娴调摄,疾疢竟起,若恐是莫字。不因食而生。苟全其生,须知切忌者矣。 所食之味,有与病相宜,有与身相害。若得宜则益体,害则成疾,以此致危,例皆难疗。 凡煮药饮汁以解毒者,虽云救急,不可热饮。诸毒病得热更甚,宜冷饮之。 肝病禁辛,心病禁咸,脾病禁酸,肺病禁苦,肾病禁甘。春不食肝,夏不食心,秋不食肺,冬不食肾,四季不食脾。辨曰:春不食肝者,为肝气旺,脾气败,若食肝则又补肝,脾气败尤甚,不可救。又肝旺之时,不可以死气入肝,恐复魂也。若非旺时,即虚,以肝补之佳。余脏准此。 凡肝脏,自不可轻啖,自死者弥甚。凡心,皆为神识所舍,勿食之,使人来生复其对报矣。凡肉及肝,落地不着尘土者,不可食之。猪肉落水浮者,不可食。猪肉及鱼,若狗不食、鸟不啄者,不可食。猪肉不干,火炙不动,见水自动者,不可食之。肉中有如朱点者,不可食之。六畜肉,热血不断者,不可食之。父母及身本命肉,食之令人神魂不安。食肥肉及热羹,不得饮冷水。诸五脏及鱼,投地尘土不污者,不可食之。秽饭、馁肉、臭鱼,食之皆伤人。自死肉,口闭者,不可食之。六畜自死及疫死,则有毒,不可食之。兽自死,北首及伏地者,食之杀人。食生肉,饱饮乳,变成白虫。一作蛊。疫死牛肉,食之令病洞下,亦致坚积,宜利药下之。脯藏米瓮中有毒,及经夏,食之发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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