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骨文;
金文1;
隶书气;
隶书氣;
隶书乞
“气”是个部首字。是水蒸发的现象。《说文》:“汽,水涸
也。”“气,云气也。”“气”字甲骨文、金文1均写作“三、三”。上下
长横表示河床,中间一点表示水已蒸发。因为甲骨文、金文的“水”写作
“
、
、
”,由许多点组成,仅剩一点自是干涸之象。所以“气”与
“迄”义(完,止)相通。小篆为强化水蒸发为气的概念,另加一“
”
(水)旁,写作“
”。金文4在气下加一“火”字,会意火烧水成气。隶
书(汉《鲁峻碑》)等写作“
、
、
”。已是今文。
注:笔者以为甲骨文写作“
”上下两横表示天地,中间短横是指事
符,指出天地之间看不到的东西是空气。另:小篆有一“氣”字,指馈送米
食。后来也借指云气,但非本义。


图为“象形字书画”造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