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骨文2;
甲骨文4;
甲骨文5;
金文;
金文;
石鼓文;
“止”本义是脚, 脚趾。 甲骨文写作“
、
、
、
” , 正象脚、趾
形。五趾省为三趾其创意与手用三指相同,是艺术的概括手法。金文、石鼓文
和小篆字形相同, 写作“
、
、
” 。 《说文》称: “止, 下基也。 象艸
木出有址,故以止为足。”至汉代隶书( 《曹全碑》、《华山庙碑》等)另加
一“足”旁, 专指脚趾, 分作“
、
” 两个字。
“” (读chān)指缓慢安稳地行走。 《说文》 : “, 安步
也。 从辵, 从止。 ” 这是对小篆字形 “
” 的解释。 甲骨文、 金文写作
“
、
、
、
、
、
、
” , 左边是表示路口的 “彳” , 右边是
表示脚、足的 “止” (趾) ,合起来是足行走在路上的意思。
注: 此字有学者释作 “行” ,可通。


图为 “象形字书画” 造形

图为 “象形字书画” 《偶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