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骨文1;
甲骨文2;
甲骨文3;
甲骨文4;
楚简;
隶书
“有” 是存在、产生、取得,与 “无” 相对。《说文》称: “有,不
宜有也。《春秋传》曰: ‘日月有食之。’ ” 这里指日月食不当出现。甲
骨文写作 “
、
、
” , 象牛(头)和刚长出的草木。 古人以拥有牛
羊和草木为富有,当表此义。金文、《楚简》及小篆虽字形略异,但均是
“
、
” (又, 古与 “手” 同)提一 “
、
” (肉)形, 表示有肉
吃是富有的标志。同时也表示提肉赠人,有侑义。隶书(汉《杨震碑》 )
写作 “
” , 从此成为今文。


图为 “象形字书画” 造形

图为 “象形字书画” 《离骚》 (局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