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一,计东致书吴伟业,与吴伟业商榷《复社纪事》之疏漏。
公元1670年 闰二月
初一,计东致书吴伟业,与吴伟业商榷《复社纪事》之疏漏。
计东《改亭集》卷一〇《上太仓吴祭酒书一》:“闰二月朔,前国子监率性堂恩拔贡监生计东,谨再拜。旧冬,东度岁江宁,于友人倪闇公家见老师新刻文集,内有《复社纪事》一篇数千言,友人互相传诵,以为非老师大手笔不能作,且非老师深知社事本末,不能淹贯详悉若此。东伏读再四,窃有喜且慰者二,有不能无疑者二,谨不揣狂憨,干冒尊严,上书座下……复社者,社之后起者也。始庚午之冬,因渔山熊先生自崇明调宰我邑,最喜社事,孙孟朴乃与我妇翁及吕石香辈数人始创复社,颇为吴门杨维斗先生所不快。孟朴尝怀刺谒先生,再往不得见,呵之曰:‘我社中未尝见此人。’我社者,应社也。盖应社之兴久矣,时天下但知应社耳……当曰纷纷社集文字,若《南彦》、《天下》、《善人》、《文聚》诸书,与复社之《国表》一集、三集、四集颇相龃龉;独西铭先生一人,大公无我,汲引后进,且推渔山先生主持复社之意,故能合应、复两社之人为前茅后劲之势。今老师因宵人告变,始于复社,几成党祸,故但序复社之盛,不能推原应社一句,疑于本末之意或有未尽……窃恐曩者衔怨不逞之徒,藉口老师之文,遂欲以疑似之谤,坐复社诸公以党人亡国之罪。”按,《复社纪事》见《吴梅村全集》卷二四。
- 初一,诏科举取士、国子学积分、膳学钱粮、儒人免役等制,悉依前朝。
- 初五,陈旅序苏天爵所编《国朝文类》。
- 吴全节从驾上都,赋诗以寄李存,李存有诗和之。
- 十五日,吴自牧作《梦粱录自序》。
- 十五日,揭傒斯序盛熙明所著《法书考》。
- 初五,周文质卒,年四十馀。
- 十五日,马莹卒,年五十五。
- 十九日,程端学卒,年五十七。
- 二十五日,宋本卒,年五十四。
- 江浙等处儒学司刊刘敏中《中庵集》。
- 高德基官承直郎、建康路总管府推官。
- 宋濂以金华胡翰之招,往从吴莱学古文于浦江麟溪郑氏,遂以著述名世。
- 孙蕡生。
- 本年或稍后,陈旅选周权诗为《此山先生集》。
- 杨翮《送赵子祥序》约作于天历元年至本年间。
- 龙仁夫卒。
- 二十九日,王克修授秘书监著作佐郎。
- 十一日,铁柱、智熙善出使安南,傅若金辅其行。
- 鲁贞中乡贡进士。
- 二十三日,下诏改元,以元统三年为重纪至元元年。
- 诏罢科举。
- 三十日,立蒙古国子监。
- 上年至本年,吴师道集婺州七邑先贤遗文逸事成《敬乡录》。
- 欧阳玄奉旨撰许衡神道碑。
- 许谦作《秋夜杂兴》诗十二首,以寄吴师道。
- 朱思本有上京之行,沿途所作,成《北行稿》一集。
- 唐桂芳赴乡试,郑玉作序送之。
- 徐贲生。
- 丁鹤年生。
- 姚广孝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