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忠贤兴大狱,捕杨涟、魏大中、左光斗等,三人受酷刑不屈死。
公元1625年 七月
魏忠贤兴大狱,捕杨涟、魏大中、左光斗等,三人受酷刑不屈死。
《明通鉴》卷七九:“庚午,副都御史杨涟、佥都御史左光斗、给事中魏大中卒于狱。初,涟等入诏狱,许显纯非法拷掠,血肉狼藉,赃不肯承。光斗私计曰:‘彼杀我有二法:因我不承而酷刑以毙之,一也;夜半令狱卒潜杀之,二也。承则当下法司,或者有见天之日。’诸人然其言,俱自诬服;及忠贤矫旨五日一比,不下法司,诸人始悔失计。至是追比毕,复以涟、光斗、大中三人另发大监,其夕,同为狱卒所毙。涟之死,土囊压身,铁钉贯耳,最为惨毒;光斗、大中,亦皆体无完肤;越数日始报,三人尸首俱已溃败不可识矣。方涟之被逮也,市民数万,拥道攀号,所历村市,悉焚香建醮,祈佑生还。既死,产入官,不及千金,母妻止宿谯楼,二子至乞食以养。征赃令急,乡人竞出资助之,至卖菜佣亦为输助。光斗前兴畿辅水利,寻督学政,市民德之。容城孙奇逢者,节侠士也,与定兴鹿正倡义醵金,诸生争应之,得金数千,谋代输缓狱,而光斗已前毙—正即善继父,世所谓鹿太公者也。光斗死,而其赃未竟,抚按严追,兄光霁坐累死,母以哭子死。都御史周应秋,犹以所司承追不力,疏趣之,由是家族尽破。后忠贤定《三朝要典》,移宫一案以涟、光斗为罪魁,议开棺戮尸,有解之者,乃免。”张溥《七录斋诗文合集》卷五有《祭魏廓园先生文》。
- 曹操遣钟繇攻张鲁,遣夏侯渊兵出关中。
- 曹操帅军西征韩遂、马超等。
- 曹丕留守邺城,作《感离赋》。
- 曹植从父西征,作《离思赋》《洛阳赋》;其《送应氏二首》或亦作于此时。
- 阮瑀作《为曹公作书与韩遂》。
- 曹操军至潼关,北渡河,进至渭南。
- 王粲从征,过首阳山,作《吊夷齐文》。
- 阮瑀作《吊伯夷文》。
- 曹操渡渭,大破韩遂、马超。
- 曹操《下令增杜畿秩》《手书与阎行》作于此月。
- 曹操征服杨秋。
- 王粲随曹操北征,作《征思赋》。
- 曹操自安定还长安。
- 王粲随曹军还长安,作《咏史诗》。
- 阮瑀作《咏史诗(误哉秦穆公)》。
- 曹植作《咏三良》《赠丁仪、王粲》诗;又作《述行赋》。
- 徐干作《西征赋》。
- 应玚作《西征赋》。
- 许靖约六十岁,代蜀郡太守。
- 曹操五十七岁,尚作《转邴原为五官长史令》。
- 张纮五十五岁,建议都秣陵,孙权从之。
- 诸葛亮三十一岁,奉命镇守荆州。
- 孟达奉刘璋命,与法正将兵四千迎刘备;刘备留其屯兵江陵。
- 刘劭约于此年为计吏,诣许,议元会日蚀。
- 王肃十八岁,从宋忠读《太玄》,更为之解。
- 曹操还邺;可赞拜不名,入朝不趋,剑履上殿。
- 曹丕遣将平田银、苏伯。
- 曹操遣夏侯渊平梁兴。
- 卫觊召还为尚书。
- 曹操作《止省东曹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