顿锐《鸥汀渔啸集》刊行,岳东升作前序,邹察作序后,裴绅作叙。
公元1555年 七月
顿锐《鸥汀渔啸集》刊行,岳东升作前序,邹察作序后,裴绅作叙。
梁策《鸥汀长古集序》系为翻刻本作,未详作序年月。顿锐,字叔养,号渔汀,涿州人。正德辛未进士,官终长史。岳东升《鸥汀渔啸集前序》云:“涿鸥汀司徒顿翁久有诗名,闻于海内,而集未出也。同官梦鹤田君乃翁里人,因问稿焉,辄欣然曰:副郎屏城史君昨守安吉,业已刻之矣。即求诸史,止以一册见贷,因觖望而遗之诗,有曰:圯翁不遽传三卷,尼父聊先举一隅。史谓求者多,故分贷耳。顷吴人入都下,率盛称顿诗,曰:鹤峰史君刻续集于姑苏也。以不获见为恨。比奉使过家,适我宪伯范翁(溪)焦公刻《鸥汀渔啸集》成,并二史所刻者悉以见惠,嘻,幸何甚焉!载读顿诗,澹而远,雅而华,天然奇秀,视古诗人良不多让。……嘉靖三十四年秋七月,户部江西清吏司主事、承德郎、后学信阳岳东升谨撰。”裴绅《鸥汀渔啸集叙》云:“范溪焦公函二帙以寄予,且曰:‘兹吾乡顿公诗也,子为我叙之。’……嘉靖三十四年秋七月朔日,赐进士第、河南布政使司右参政、前监察御史、山东按察司提学副使,河中右山裴绅撰。”邹察序后署“嘉靖三十四年秋七月辛丑,赐进士第、知信阳州事,海虞邹察谨书”。《列朝诗集小传》丁集上:“北人云:‘涿郡有才一石,人得其二,锐得其八。’”《静志居诗话》卷十《顿锐》评:“诗颇警拔,微嫌冗长耳。”《四库全书总目》集部别集类存目三著录《鸥汀长古集》二卷、《前集》二卷、《别集》二卷、《续集》一卷、《渔啸集》二卷、《顿诗》一卷,提要曰:“锐少负诗名,当时称涿郡有才一石,锐得其八斗。晚年卜居怀玉山,吟咏自适。其五言古诗,气韵清拔,颇为入格。七言古诗,跌荡自喜,而少翦裁。近体专尚音节,数篇以外,意境多同。盖变化之功犹未至也。”《明诗纪事》戊签卷六录顿锐诗二十四首,陈田按:“叔养古诗微嫌冗长,竹垞所评良然。至五律音节高亮,队仗鲜明;七言律、绝亦复翩翩振响,在正、嘉之际,不失为第二流。”
- 陈劭拜给事中。
- 裴秀薨。
- 山涛为侍中。
- 张华拜中书令。
- 刘琨生。
- 孙皓命薛莹献诗。
- 羊祜因步阐事贬为平南将军。
- 加张华散骑常侍。
- 左芬入宫拜修仪,受诏作《离思赋》。
- 左思移居洛阳,有《悼离赠妹诗》,为赋三都,访张载,问岷邛事。
- 法护出《新道行经》十卷。
- 荀勖、张华制定新乐。
- 成公绥卒。
- 潘岳作《司空密陵侯郑袤碑》。
- 皇后杨氏崩。
- 杜预为尚书,奏议皇太子除服事。
- 挚虞作《答杜预书》。
- 左芬为元皇后作诔。
- 陆机遭父丧,为牙门将,与云及诸兄分领父兵。
- 石崇入仕,为修武令。
- 法护出《无尽意经》四卷。
- 考三代遗曲,制定新乐。
- 何劭以袁毅事被劾,诏原之,迁侍中尚书。
- 潘岳作《杨荆州诔》《荆州刺史东武戴侯杨使君碑》。
- 裴頠袭父爵。
- 羊祜除征南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上疏表,请伐吴。
- 安定皇甫谧被征为太子中庶子,辞以疾笃。
- 武帝纳悼后,左芬受诏作颂。
- 郭璞生。
- 羊祜不受南城之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