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弃疾改除两浙西路提点刑狱公事,旋以台臣王蔺论列,落职罢新任。
公元1181年 十一月
辛弃疾改除两浙西路提点刑狱公事,旋以台臣王蔺论列,落职罢新任。
《宋会要辑稿。职官七二》:“淳熙八年十二月二日,右文殿修撰、新任两浙西路提点刑狱公事辛弃疾落职罢新任。以弃疾奸贪凶暴,帅湖南日虐害田里,至是言者论列,故有是命。”《宋史》辛弃疾本传:“台臣王蔺劾其用钱如泥沙,杀人如草芥。”此时,辛弃疾在上饶所筑带湖新居已告成。本年秋,弃疾尚在江西安抚使任上,作《沁园春•带湖新居将成》,已有归隐之意,只是“怕君恩未许,此意徘徊”。罢官归来,复作《水调歌头》(带湖吾甚爱)以遣怀。洪迈《文敏公集》卷六《稼轩记》:“国家行在武林,广信最密迩畿辅。东舟西车,蜂午错出,势处便近,士大夫乐寄焉。环城中外,买宅且百数。……”郡治之北了可里所,故有旷土,三面附城,前枕澄湖如宝带,其纵千有二百三十尺,其横八百有三十尺,截然砥平,可庐以居,而前乎相攸者皆莫识其处,天作地藏,择然后予。济南辛侯幼安最后至,一旦独得之,既筑室百楹,财占地什四。乃荒左偏以立圃,稻田泱泱,居然衍十弓。意他日释位得归,必躬耕于是,故凭高作屋下临之,是为稼轩。田边立亭曰植杖,若将真秉耒耨之为者。东冈西阜,北野南麓,以青径款竹扉,锦路行海棠,集山有楼,婆娑有堂,信步有亭,涤砚有渚。皆约略位置,规岁月绪成之,而主人初未之识也。绘图畀余曰:‘吾甚爱吾轩,为吾记。’……侯名弃疾,今以右文殿修撰再安抚江西西路云。”此记作于带湖新居尚未毕功之时,时弃疾尚在江西安抚使任上。《宋史》辛弃疾本传:“尝谓人生在勤,当以力田为先。北方之人,养生之具不求于人,是以无甚富甚贫之家;南方多未作以病农,而兼并之患兴,贫富斯不侔矣。故以稼名轩。”
- 阮瑀或生于此年(169?—212)。
- 皇甫规转为护羌校尉。
- 胡广八十岁,丧夫人(章显章)。
- 张奂六十七岁,奏记谢段颎,段颎未忍加害;闭门授徒千人,著《尚书记难》三十余万言。
- 蔡邕三十九岁,作《太傅安乐侯胡公夫人灵表》;其《辞让申屠蟠》或作于此年。
- 卢植征为博士;此前,州郡数辟,皆不就。
- 虞翻生(170—239)。
- 蔡邕作《上始加元服与群臣上寿章》《郭泰碑》。
- 蔡邕辟司徒桥玄府,作《东鼎铭》。
- 蔡邕作《中鼎铭》。
- 蔡邕四十岁,作《荐皇甫规表》。
- 刘梁约于此年前后拜尚书郎。
- 徐淑作《誓书》,寻卒(? —171?)。
- 徐干生(17l—2l8)。
- 蔡琰约生于此年(171?— ?)。
- 蔡邕作《车驾上原陵记》。
- 胡广卒,年八十二(91—172)。
- 蔡邕作《太傅胡广碑》《太傅祠堂碑铭》。
- 改元熹平。
- 郑玄四十六岁,被禁锢,遂杜门不出,修业著书;驳何休,兴古学。
- 蔡邕四十一岁,或于此年出补河平长。
- 曹操十八岁,交往名人。
- 蔡邕为日食上书。
- 蔡邕四十二岁,拜郎中,校书东观,与卢植、韩说等撰补《后汉记》;其《独断》或作于此年。
- 卢植与蔡邕、韩说等撰补《后汉记》。
- 郦炎二十四岁,作《州书》。
- 管宁十六岁,丧父。
- 刘辩生(173—190)。
- 祢衡生(173—198)。
- 皇甫规以疾召还,未至,卒于谷城,年七十一(104—1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