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穆,《宋史》卷二百六十三有传:“李穆,字孟雍,开封府阳武人。
公元954年 本年
李穆,《宋史》卷二百六十三有传:“李穆,字孟雍,开封府阳武人。
父咸秩,陕西大都督府司马。穆幼能属文,有至行。行路得遗物,必访主归之。……昭素受《易》及《庄》、《老》书,尽究其义。昭素谓曰:‘子所得皆精理,往往出吾意表。’且语人曰:‘李生异日必为廊庙器。’以所著《易论》三十三篇授之。周显德初,以进士为郢、汝二州从事,迁右拾遗。宋初,以殿中侍御史选为洋州通判。既至,剖决滞讼,无留狱焉。移陕州通判,有司调郡租输河南,穆以本镇军食阙,不即应命,坐免。又坐举官,削前资。时弟肃为博州从事,穆将母就肃居,虽贫甚,兄弟相与讲学,意泊如也。开宝五年,以太子中允召。明年,拜左拾遗、知制诰。五代以还,词令尚华靡,至穆而独用雅正,悉矫其弊。穆与卢多逊为同门生,太祖尝谓多逊:‘李穆性仁善,辞学之外无所豫。’对曰:‘穆操行端直,临事不以生死易节,仁而有勇者也。’上曰:‘诚如是,吾当用之。’时将有事江南,已部分诸将,而未有发兵之端。乃先召李煜入朝,以穆为使。穆至谕旨,煜辞以疾,且言‘事大朝以望全济,今若此,有死而已。’穆曰:‘朝与否,国主自处之。然朝廷甲兵精锐,物力雄富,恐不易当其锋,宜熟思之,无自贻后悔。’使还,具言状,上以为所谕要切口江南亦谓其言诚实。太平兴国初,转左补阙。三年冬,加史馆修撰、判馆事,面赐金紫。四年,从征太原还,拜中书舍人。预修《太祖实录》,赐衣带、银器、缯彩。七年,以与卢多逊款狎,又为秦王廷美草朝辞笏记,为言者所劾,责授司封员外郎。八年春,与宋白等同知贡举,及侍上御崇政殿亲试进士,上悯其颜貌癯瘁,即日复拜中书舍人、史馆修撰、判馆事。五月,召为翰林学士。六月,知开封府,剖判精敏,奸猾无所假贷,由是豪右屏迹,权贵无敢干以私,上益知其才。十一月,擢拜左谏议大夫、参知政事。月余,丁母忧,未几,起复
- 郑若庸应赵王聘北上。
- 邢侗(1551—1612)生。
- 张文龙为韩邦奇诗文集《苑洛集》作跋。
- 陆粲(1494—1552)卒。
- 吴国伦(1524—1593)由王世贞绍介于李攀龙,入七子之社。
- 宗臣(1525 —1560)由刑部广西司主事改吏部考功司主事,与李攀龙、王世贞诸人游,相切磋为古文辞。
- 新喻知县李先芳(1511—1594)擢为户部主事,与后七子往还。
- 苏祜(1492—1571)咏雪诗颇为时人推重,被评为“写景入微,非老手不能”。
- 张寰为叶盛《两广奏草》作序。
- 王九思(1468—1551)卒。
- 唐时升(1551—1636)生。
- 胡应麟(1551—1602)生。
- 李攀龙、王世贞、梁有誉访谢榛于华严庵,分韵赋诗,极一时之盛。
- 朱曰藩为张綖《张南湖先生诗集》作序。
- 唐顺之编选董玘文为《中峰先生文选》并作序。
- 梁有誉(1519—1554)告病,将归岭南。
- 唐顺之过会稽,与徐渭论文于舟中。
- 李攀龙、王世贞等送别谢榛。
- 仇鸾罢。
- 郭朴、秦鸣雷等任乡试主考。
- 徐渭乡试落第。
- 王世贞以刑部员外郎奉诏按决庐扬凤淮四郡之狱,李攀龙作《送王元美序》,于王。
- 慎中、唐顺之多所掊击。
- 翁万达(1498—1552)卒。
- 孔天胤作《刻苑洛集叙》。
- 建阳杨氏清白堂刊刻《大宋中兴通俗演义》。
- 壬子冬十一月望日,建邑书林熊大木钟谷识。
- 张含为杨慎《诗话补遗》作序。
- 茅坤以雕剿法平定徭乱。
- 张岳(1492—1553)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