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梁代士人接受这种佛教“妇女观”的情况,有必要作细致的考察。
公元535年 本年
对于梁代士人接受这种佛教“妇女观”的情况,有必要作细致的考察。
在梁代士人诗文中,“女妒”是一个较为常见的话题。查“妒”字在六朝以前典籍中出现的情况,发现在《诗经》《尚书》《礼记》《论语》《孟子》《庄子》等文献中皆不曾有此字;在《荀子》中,“妒”字共出现14次,但都用指男人的心理;唯《左传•襄公二十一年》有:“叔向之母妒叔虎之母美而不使”语;《睡虎地秦墓竹简》之《日书甲种》有曰:“星:角……取妻,妻妒。”[5]《史记•吕太后本纪》中有“诸吕女妒”等语,《后汉书•冯衍传》娶任氏女为妻,该妇天性“嫉妒”,虽都是指妇人心理,但是“妒”字尚未为妇人所独专,东汉王符《潜夫论•贤难》说:“夫国不乏于妒男也,犹家不乏于妒女也。”在“妒”的表现上,男女可谓平分秋色;即使屈原《离骚》所谓“众女嫉余之蛾眉兮”,还是指朝中佞臣的嫉妒心理。可以看出,“妒”字与“女”字相结合,成为特指女子品性的形容词,那是在六朝受佛教“妇女观”的影响使然。《大正藏》第四十五卷诸宗部二(四)《慈悲道场忏法传》(此忏为梁武帝为皇后郗氏所集也):“蛇为人语,启帝曰:蟒则昔之郗氏也,妾以生存嫉妒六宫,其性惨毒,怒一发则火炽矢射,损物害人,死以是罪,谪为蟒耳。”梁简文帝《怨歌行》说:“蛾眉本多嫉,掩鼻特成虚。”其下句所云虽为中土故事,然将嫉妒作为蛾眉固有天性,却是受了佛教“妇女观”的影响。张缵《妒妇赋》说:“唯妇怨之无极,羌于何而弗有……忽有逆其妒鳞,犯其忌制,赴汤蹈火,嗔目攘袂,或弃产而焚家,或投儿而害婿。”这是将“嫉妒”这一佛教所认为的妇女天性,进行具体的演义。沈约撰《俗说》内载“车武子妇大妒”与“荀介子妇大妒”两则佚事[6]。鲁迅《古小说钩沉》中有南朝宋虞通之撰《妒记》一篇,共有六朝关于“妇妒”的七则小故事,鲁迅凭借《世说新语》《艺文类聚》与《太平御览》等加以校勘[7]。刘遵《繁华应令》:“蛾眉讵须嫉,新状递入宫。”徐悱妻刘氏《和婕妤怨》说:“只言争分理,非妒舞腰轻。”佛教把“嫉妒”归为妇女生理属性,处于梁代社会佛教大盛背景下,士人都熟谙佛典,对此趋于认同,故而谈“妇妒”也成时尚。
- 苏辙(1039—1112)卒。
- 宋朝权罢方田。
- 徽宗受元圭于大庆殿。
- 延福五位新宫成,东华门外赏华灯。
- 徽宗诏给地养马。
- 是岁,高丽入贡。
- 成都路蛮夷内附。
- 王十朋(1112—1171)生。
- 李清照二十九岁。
- 陈与义二十三岁,在太学。
- 辽放进士七十七人。
- 宋朝廷追封王安石和王雱。
- 甲戌,辽禁僧尼破戒。
- 聚敛者之首吴居厚罢相。
- 《政和五礼新仪》成书。
- 太后刘氏自杀。
- 辽与女真对峙,宋朝加强边防。
- 宋朝规定百官奉祠禄者以三年为任。
- 徽宗赐上舍生及第。
- 癸酉,复置算学。
- 冲虚先生。
- 安泊处士。
- 女真反辽。
- 选士、俊士、贡士。
- 作保和殿。
- 戊午,复置医学。
- 帝姬、宗姬、族姬。
- 李洪聚众起事,肢解分示五京。
- 初六日,赵明诚再过长清灵岩寺。
- 宋颁《大晟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