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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人作《定之方中》之诗,美卫文公能复国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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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人作《定之方中》之诗,美卫文公能复国养民。

公元-658年 月份不详
卫人作《定之方中》之诗,美卫文公能复国养民。

诗序云:“《定之方中》,美卫文公也。卫为狄所灭,东徙渡河,野处漕邑。齐桓公攘戎狄而封之。文公徒居楚丘,始建城市而营宫室,得其时制,百姓说之,国家殷富焉。”郑《笺》从之。孔颖达《正义》结合史事解说诗义最为允当。孔氏云:“作《定之方中》诗者,美卫文公也。卫国为狄人所灭,君为狄人所杀,城为狄人所入。其有遗余之民,东徙渡河,暴露野次,处于漕邑。齐桓公攘去戎狄而更封之,立文公焉。文公乃徙居楚丘之邑,始建城,使民得安处。始建市,使民得交易。而营造宫室,既得其时节,又得其制度,百姓喜而悦之。民既富饶,官亦充足,致使国家殷实而富盛焉,故百姓所以美之。言封者,卫国已灭,非谓其有若新造之然,故云封也。言徙居楚丘,即二章升墟、望楚、卜吉、终臧,是也。而营宫室者,而首章‘作于楚宫’,‘作于楚室’,是营宫室也。建城市,经无其事,因徙居而始筑城立市,故连言之。毛则‘定之方中’,‘揆之以日’皆为得其制。既得其制,则得时可知。郑则‘定之方中’得其时,‘揆之以日’为得其制,既营室得其时,树木为豫备,雨止而命驾,辞说于桑田,故‘百姓说之’。‘匪直人也,秉心塞渊’,是悦之辞也。国家殷富,则‘裃牡三千’是也。”(毛诗正义卷三)。王先谦《集疏》卷三云:“《左传闵二年传》:‘卫文公大布之衣、大帛之冠,务材、训农,通高、惠工,敬教、劝学,授方、任能。元年,革车三十乘;季年,乃三百乘。’……此徙居楚丘,始建城市营宫室,国人说而作诗。‘作于楚宫’,《毛传》引仲梁子曰:‘初立楚宫也。’郑志:‘仲梁子先师鲁人,当六国时。’案,礼记·檀弓》有仲梁子,郑注‘鲁人’,疑即其人。又见韩非子,称仲梁氏,足证诗古义相承如此。晋书·刘曜载记》和苞云:‘卫文公承乱亡之后,宗庙社程漂流无所,而犹仰准干象,俯顺民时,以构楚宫,故兴康叔武公之迹,以延九百之庆也。’三家无异义。”由此可见,《毛序》之说可从,故系于此年。


江夏黄庶,字亚夫。
《伐檀集》二卷,宋黄庶撰。
著录: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别集类中》、马端临《文献通考》卷二三六、《宋史•艺文志七》、杨士奇等《文渊阁书目》卷九、叶盛《菉竹堂书目》卷三、焦竑《国史经籍志》卷五、孙能传等《内阁藏书目录》卷三、钱谦益《绛云楼书目》卷三、《四库提要》卷一五二、陆心源《皕宋楼藏书志》卷七四、丁丙《善本书室藏书志》卷二六、台湾《中央图书馆善本书目》。
版本:明万历宁州祠堂刊本、明弘治间叶天爵刊本、明嘉靖乔迁修补本。
(辽兴宗重熙二十二年)辽太师张俭卒,9 l岁。
晁补之(1053—1110)生。
游酢(1053—1123)生。
杨时(1053—1135)生。
本年重要作品:。
文:欧阳修《七贤画序》、欧阳修《先君墓表》、曾巩《与孙司封书》、曾巩《亡兄墓志铭》、王安石《芝阁记》。
诗:宋祁《听说中山好十首》、梅尧臣《十一日垂拱殿起居闻南捷》、王安石《发廪》、王安石《感事》、王安石《兼并》、王安石《书瑞新道人壁》、张先《飞石岩》、张先《飞仙岭》、张先《漫天岭》。
词:张先《玉联环•送临淄相公》。
壬戌(二十八日),(枢密副使、给事中孙沔)授资政殿学士、知杭州。
十六日,改元。
王安石除集贤校理,辞不就。
庚子(七日),龙图阁直学士、刑部郎中、知秦州张昪为右司郎中。
二日,苏舜元卒,49岁。
著有:《苏才翁集》一卷(晁公武《郡斋读书志•别集类下》)、《奏御集》十卷(蔡襄《苏才翁墓志铭》)、《塞垣近事》二卷(蔡襄《苏才翁墓志铭》)、《奏议》三卷(蔡襄《苏才翁墓志铭》)、《苏舜元集》十卷(蔡襄《苏才翁墓志铭》)。
子美兄舜元,字才翁,诗亦遒劲多佳句,而世独罕传。
欧阳修服除,入京都。
晏殊以病归京师。
甲子(三日),诏刊修《唐书》官宋祁、编修官范镇等速上所修《唐书》。
己巳(八日),权知开封府、龙图阁直学士、兵部郎中吕公弼为枢密直学士、知益州。
甲戌(十三日),知渭州、端明殿学士、礼部侍郎张方平为户部侍郎、知益州。
十三日,欧阳修权判吏部流内铨。
戊子(二十七日),龙图阁直学士、吏部郎中欧阳修知同州。
癸卯(十三日),诏观文殿大学士晏殊五日一赴内殿起居。
十七日,留欧阳修刊修《唐书》。
初,欧阳修罢判流内铨,吴充、冯京罢判南曹。
壬子(二十二日),诏观文殿大学士晏殊赴经筵,赐坐凳如宰相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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