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人述成王举行烝祭及祈、报社稷的情形而作《楚茨》、《信南山》、《甫田》、《大田》
公元-1035年 月份不详
周人述成王举行烝祭及祈、报社稷的情形而作《楚茨》、《信南山》、《甫田》、《大田》。
诗皆见《诗经·小雅》。《毛序》于《楚茨》云:“刺幽王也。政烦赋重,田莱多荒,饥谨降丧,民卒流亡,祭祀不飨,故君子思古焉。”于《信南山》云:“刺幽王也。不能修成王之业,疆理天下以奉禹功,故君子思古焉。”于《甫田》云:“刺幽王也。君子伤今而思古焉。”于《大田》云:“刺幽王也。言矜寡不能自存焉。”从诗本文来看,这四首诗都描述了周王因农业生产获得丰收以为祭品而举行祭祀典礼的情景,绝无刺意。朱熹《诗序辨说》云:“自此篇(按:指《楚茨》)至《车舝》凡十篇……词气和平,称述详雅,无讽刺之意。《序》以其在《变雅》中,故皆以为伤今思古之作,诗固有如此者。然不应十篇相属,而绝无一言以见衰世之意也。”方玉润《诗经原始》云:“自此篇(按:指《楚茨》)至《大田》四诗,辞气典重,礼仪明备,非盛世明王不足以语此。故《序》无辞以说之,不得不创为‘伤今思古’之论。然诗实无一语伤今,顾安得谓之思古耶?”既非伤今思古之作,所谓盛世明王,就有周一代而论,非成王、康王不足以当之。李善注《文选·贤良诏》引《古本竹书纪年》云“成、康之际,天下安宁,刑措四十年不用”,即是明证。因此,许多学者都认为四诗所述皆为成王时事。陈启源《毛诗稽古编》云:“《信南山》、《甫田》、《大田》三诗皆咏‘曾孙’,《传》、《笺》指成王,因《信南山序》有幽王‘不能修成王之业’语也。东莱非之,谓‘曾孙’之名,周之后王皆可称。然周之后王可当诗人追诵者,孰有如成王哉? 文武开创时,武功多于文治,礼乐制度尚有未遍。周公摄政之六年,制礼作乐,颁度量于天下,始号太平。疆理之法,祭祀之典,大率皆成王时所定,康王以后坐享其成而已。故《正雅》及《周颂》文武而下止有成王时,余后王弗及焉。”《楚茨》与《信南山》、《甫田》、《大田》内容相类,编篇相次,固当以组诗视之。既然可以据诗中“曾孙”指成王而确定《信南山》、《甫田》、《大田》述成王时事,则《楚茨》所述当也为成王时事。何楷《诗经世古本义》、方玉润《诗经原始》都认为《楚茨》与《信南山》同为一时之作。据《尚书。洛诰》、《汉书·郊祀志》、《载芟序》、《良耜序》及保卣铭文的记载,成王自周公摄政七年十二月戊辰晦日亲政以来,相继举行了烝祭、郊祭、明堂祭、文武庙祭及庙祭之后行飨礼款待微子和助祭诸侯、祈报社稷等一系列祭祀典礼(见前文)。联系成王所行祀典而论,《楚茨》、《信南山》描述了成王于周公摄政七年十二月戊辰晦日在洛邑举行烝祭的情形。烝祭是在太祖庙中合祭先祖先妣的祀典,《楚茨》言“先祖是皇”、《信南山》言“享于祖考”表明所行之礼正是烝祭。《楚茨》所述祀典有灌祭、迎牲的仪注,也表明是天子所行祭礼。两首诗作于一时,所述为同一祀典,只不过各有侧重而已,并非分述不同的祀典。何楷《诗经世古本义》对此有说明:“《楚茨》、《信南山》同为一时之作。《楚茨》详于后而略于前,自祭祊以前,但以‘祀事孔明’一语该之。《信南山》详于前而略于后,自荐熟以后,亦但以‘祀事孔明’一语该之。古人文字互见之妙如此。”既然两首诗同述成王所行烝祭,故尚需对《楚茨》所云“济济跄跄,絮尔牛羊,以往烝尝”略作解说。《毛传》于“烝尝”不置一辞,郑笺则云“冬祭曰烝,秋祭曰尝”。据此而论,《楚茨》所述是烝祭和尝祭的情形。然而沈文悼《宗周岁时祭考实》根据文献及考古所见,不仅认为周初尚未形成四时祭,而且还明确指出:《楚茨》的“以往烝尝”是祭祀场面的描写,烝尝连文,不能说既是烝祭,又是尝祭,只能作“奉献祭品给祖先尝新”解,实际只是烝祀一祭(沈文倬《宗周礼乐文明考论》,杭州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85页)。郑玄据《尔雅·释天》笺此诗的烝尝欠妥。成王亲政后于元年二月仲秋祈、报社稷,并歌奏《载芟》、《良耜》二诗。《甫田》、《大田》就是描述成王祈、报社稷的诗。《甫田》云:“以我齐明,与我牺羊,以社以方。我田既藏,农夫之庆。琴瑟击鼓,以御田祖,以祈甘雨,以介我稷黍,以穀我士女。”陈奂《诗毛氏传疏》据以断此诗所述“当指春祈”,并引《大雅·云汉》所言“祈年孔夙,方社不莫”为证,同时还指出“以介我稷黍,以穀我士女”是祈社稷时的“祈年之辞”。《大田》所言“来方禋祀,以其骍黑,与其黍稷”,当是成王秋报社稷的情形,孔疏明确指出“祭当在秋”。诗中“彼有不获稚,此有不敛穧。彼有遗秉,此有滞穗,伊寡妇之利”明是写丰收后的情景,也可证诗中所述是秋报社稷的情形。《楚茨》、《信南山》、《甫田》、《大田》描述了成王所行之礼的情形,断不至于如《毛序》所言作于周王朝衰落的幽王时。就《楚茨》详述悉祭的仪节来看,很可能就是当时的实录,而并非后人的追记。然而西周王朝自成王以后,历代天子皆循行周公、成王曾经身体力行过的祀典,描述成王举行祭祀典礼情形的诗歌也随着祀典的不断举行而流传了下来。至幽王时,政荒俗变,礼乐文明渐趋崩坏,乐官或大臣陈奏《楚茨》、《信南山》、《甫田》、《大田》以为讽谏,故《毛序》皆以“刺幽王”为说。后之学者遂据以谓诗作于幽王时,不足据。既然四首诗都描述了成王所行之礼,而《楚茨》的作时又比较明确,姑据以断皆作于成王时。
- 本年重要作品: 。
- 文:范仲淹《邠州建学记》、范仲淹《祭环州种染院文》、欧阳修《与尹师鲁第三书》、欧阳修《论杜衍范仲淹等罢政事状》、欧阳修《滁州谢上表》、曾巩《杂说》、曾巩《答范资政书》、曾巩《送刘希声序》、王安石《上张太博书》。
- 诗:欧阳修《寄秦州田元均》、欧阳修《病中代书奉寄圣俞二十五兄》、欧阳修《镇阳残杏》、欧阳修《暮春有感》、欧阳修《留题镇阳潭园》、欧阳修《后潭游船见岸上看者有感》、欧阳修《自河北贬滁初入汴河闻雁》、欧阳修《白发丧女师作》、欧阳修《读蟠桃诗寄子美》、欧阳修《石篆诗》、欧阳修《送沉待制邈陕西都运》、欧阳修《寄子山待制二绝》、欧阳修《寄内》、欧阳修《镇阳读书》、欧阳修《初伏日招王几道小饮》、欧阳修《永阳大雪》、欧阳修《栾城遇风效韩孟联句体》、欧阳修《过中渡二首》、欧阳修《自勉》、梅尧臣《开封古城阻浅闻永叔丧女》、梅尧臣《永叔寄诗八首并祭子渐文一首因采八诗之意警以为答》、梅尧臣《郭子美忽过云往河北谒欧阳永叔沈子山》、梅尧臣《孙司谏知邓州》、梅尧臣《方在许昌幕内弟滁州谢判官有书邀余诗送近闻欧阳永叔移守此郡为我寄声也》、梅尧臣《答廷评宗说遗冰》、梅尧臣《日蚀》、梅尧臣《七夕有感》、曾巩《送钱生》、曾巩《忆昨诗》、曾巩《之南丰道上寄介甫》、王安石《答曾子固南丰道中所寄》。
- 词:欧阳修《浪淘沙》(今日北池游)。
- 六日,范雍卒,68岁。
- 戊子(七日),翰林学士、兼龙图阁学士、户部郎中、知制诰王尧臣罢三司使,为翰林学士承旨、兼端明殿学士、群牧使。
- 十四日,以翰林学士孙抃权知贡举,御史中丞张方平、龙图阁直学士高若讷、集贤校理同修起居注杨伟、钱明逸并同权知贡举,合格奏名进士裴煜已下七百一十五人。
- 癸卯(二十二日),礼部贡院请自今试进士并如诸科例,印所出经义题,从之。
- 权同知礼部贡举张方平言:“文章之变与政通。
- 十三日,帝御崇政殿,试礼部奏名进士。
- 十六日,试特奏名进士。
- 稿•选举七》)。
- 壬寅(二十二日),御崇政殿,赐进士贾黯等二百三十人及第、一百九十人出身、一百十七人同出身。
- 登进士第者:贾黯、刘敞、谢仲弓、张由、孙坦、周表权、张奕、黄照、萧注、陈舜俞、崇大年、张稚圭、裴煜、许懋、杨辟、魏广、侯友彰、詹迥、句士良、冯如晦、袁陟、蔡冠卿、叶棐恭、杨蟠、胡志康、胡楚材、柳说、田开、刘扶、钱颖、张颙、王该、李抚辰、谭黉、高照、齐术、赵瞻、谢景初、孙永、林积、吴师孟、强至、刘彝、刘攽、王存、郭震、李彤、周涛、蔡天球、蔡天经、黎錞、王沆等。
- 翰林侍读学士叶清臣赴池州,道由京师。
- 一日,以新及第进士第一人贾黯为将作监丞,第二人刘敞、第三人谢仲弓并为大理评事,通判诸州;第四人张由、第五人孙坦为秘书省校书郎,并佥书两使判官公事;第六人已下,为两使推官;第二甲,为初等职官;第三甲并诸科,并为判司、簿、尉;第四甲已下并诸科同出身,并守选。
- 癸丑(四日),诏监察御史唐询更不赴庐州。
- (辽兴宗重熙十五年)戊辰(十九日),御清凉殿,放进士王棠等六十八人。
- 欧阳修作《醉翁亭记》。
- 《醉翁亭记》初成,天下莫不传诵,家至户到,当时为之纸贵。
- 少游谓:“《醉翁亭记》,亦用赋体。
- 欧阳永叔之文,纯雅娴熟,使人读之,亹亹不倦。
- 乙酉(七日),诏判大名府夏竦知并州,郑戬知永兴军,程琳并兼本路计置粮草事,从拱辰之言也。
- 八日,范纯粹(1046—1117)生。
- 丁亥(九日),参知政事宋庠上所撰《纪年通谱》。
- 丙申(十八日),右正言、知制诰、知吉州余靖为将作少监,分司南京,许居韶州。
- 癸亥(十六日),御崇政殿,策试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太常博士钱彦远及武举人。
- 癸酉(二十六日),右谏议大夫、参知政事吴育为枢密副使,枢密副使、工部侍郎丁度参知政事。
- 甲戌(二十七日),监察御史唐询为工部郎中、直史馆、知湖州,竟以宰相亲嫌罢也。
- 十五日,范仲淹作《岳阳楼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