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人述成王举行烝祭及祈、报社稷的情形而作《楚茨》、《信南山》、《甫田》、《大田》
公元-1035年 月份不详
周人述成王举行烝祭及祈、报社稷的情形而作《楚茨》、《信南山》、《甫田》、《大田》。
诗皆见《诗经·小雅》。《毛序》于《楚茨》云:“刺幽王也。政烦赋重,田莱多荒,饥谨降丧,民卒流亡,祭祀不飨,故君子思古焉。”于《信南山》云:“刺幽王也。不能修成王之业,疆理天下以奉禹功,故君子思古焉。”于《甫田》云:“刺幽王也。君子伤今而思古焉。”于《大田》云:“刺幽王也。言矜寡不能自存焉。”从诗本文来看,这四首诗都描述了周王因农业生产获得丰收以为祭品而举行祭祀典礼的情景,绝无刺意。朱熹《诗序辨说》云:“自此篇(按:指《楚茨》)至《车舝》凡十篇……词气和平,称述详雅,无讽刺之意。《序》以其在《变雅》中,故皆以为伤今思古之作,诗固有如此者。然不应十篇相属,而绝无一言以见衰世之意也。”方玉润《诗经原始》云:“自此篇(按:指《楚茨》)至《大田》四诗,辞气典重,礼仪明备,非盛世明王不足以语此。故《序》无辞以说之,不得不创为‘伤今思古’之论。然诗实无一语伤今,顾安得谓之思古耶?”既非伤今思古之作,所谓盛世明王,就有周一代而论,非成王、康王不足以当之。李善注《文选·贤良诏》引《古本竹书纪年》云“成、康之际,天下安宁,刑措四十年不用”,即是明证。因此,许多学者都认为四诗所述皆为成王时事。陈启源《毛诗稽古编》云:“《信南山》、《甫田》、《大田》三诗皆咏‘曾孙’,《传》、《笺》指成王,因《信南山序》有幽王‘不能修成王之业’语也。东莱非之,谓‘曾孙’之名,周之后王皆可称。然周之后王可当诗人追诵者,孰有如成王哉? 文武开创时,武功多于文治,礼乐制度尚有未遍。周公摄政之六年,制礼作乐,颁度量于天下,始号太平。疆理之法,祭祀之典,大率皆成王时所定,康王以后坐享其成而已。故《正雅》及《周颂》文武而下止有成王时,余后王弗及焉。”《楚茨》与《信南山》、《甫田》、《大田》内容相类,编篇相次,固当以组诗视之。既然可以据诗中“曾孙”指成王而确定《信南山》、《甫田》、《大田》述成王时事,则《楚茨》所述当也为成王时事。何楷《诗经世古本义》、方玉润《诗经原始》都认为《楚茨》与《信南山》同为一时之作。据《尚书。洛诰》、《汉书·郊祀志》、《载芟序》、《良耜序》及保卣铭文的记载,成王自周公摄政七年十二月戊辰晦日亲政以来,相继举行了烝祭、郊祭、明堂祭、文武庙祭及庙祭之后行飨礼款待微子和助祭诸侯、祈报社稷等一系列祭祀典礼(见前文)。联系成王所行祀典而论,《楚茨》、《信南山》描述了成王于周公摄政七年十二月戊辰晦日在洛邑举行烝祭的情形。烝祭是在太祖庙中合祭先祖先妣的祀典,《楚茨》言“先祖是皇”、《信南山》言“享于祖考”表明所行之礼正是烝祭。《楚茨》所述祀典有灌祭、迎牲的仪注,也表明是天子所行祭礼。两首诗作于一时,所述为同一祀典,只不过各有侧重而已,并非分述不同的祀典。何楷《诗经世古本义》对此有说明:“《楚茨》、《信南山》同为一时之作。《楚茨》详于后而略于前,自祭祊以前,但以‘祀事孔明’一语该之。《信南山》详于前而略于后,自荐熟以后,亦但以‘祀事孔明’一语该之。古人文字互见之妙如此。”既然两首诗同述成王所行烝祭,故尚需对《楚茨》所云“济济跄跄,絮尔牛羊,以往烝尝”略作解说。《毛传》于“烝尝”不置一辞,郑笺则云“冬祭曰烝,秋祭曰尝”。据此而论,《楚茨》所述是烝祭和尝祭的情形。然而沈文悼《宗周岁时祭考实》根据文献及考古所见,不仅认为周初尚未形成四时祭,而且还明确指出:《楚茨》的“以往烝尝”是祭祀场面的描写,烝尝连文,不能说既是烝祭,又是尝祭,只能作“奉献祭品给祖先尝新”解,实际只是烝祀一祭(沈文倬《宗周礼乐文明考论》,杭州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85页)。郑玄据《尔雅·释天》笺此诗的烝尝欠妥。成王亲政后于元年二月仲秋祈、报社稷,并歌奏《载芟》、《良耜》二诗。《甫田》、《大田》就是描述成王祈、报社稷的诗。《甫田》云:“以我齐明,与我牺羊,以社以方。我田既藏,农夫之庆。琴瑟击鼓,以御田祖,以祈甘雨,以介我稷黍,以穀我士女。”陈奂《诗毛氏传疏》据以断此诗所述“当指春祈”,并引《大雅·云汉》所言“祈年孔夙,方社不莫”为证,同时还指出“以介我稷黍,以穀我士女”是祈社稷时的“祈年之辞”。《大田》所言“来方禋祀,以其骍黑,与其黍稷”,当是成王秋报社稷的情形,孔疏明确指出“祭当在秋”。诗中“彼有不获稚,此有不敛穧。彼有遗秉,此有滞穗,伊寡妇之利”明是写丰收后的情景,也可证诗中所述是秋报社稷的情形。《楚茨》、《信南山》、《甫田》、《大田》描述了成王所行之礼的情形,断不至于如《毛序》所言作于周王朝衰落的幽王时。就《楚茨》详述悉祭的仪节来看,很可能就是当时的实录,而并非后人的追记。然而西周王朝自成王以后,历代天子皆循行周公、成王曾经身体力行过的祀典,描述成王举行祭祀典礼情形的诗歌也随着祀典的不断举行而流传了下来。至幽王时,政荒俗变,礼乐文明渐趋崩坏,乐官或大臣陈奏《楚茨》、《信南山》、《甫田》、《大田》以为讽谏,故《毛序》皆以“刺幽王”为说。后之学者遂据以谓诗作于幽王时,不足据。既然四首诗都描述了成王所行之礼,而《楚茨》的作时又比较明确,姑据以断皆作于成王时。
- 这种观念把处于两性关系中的男女分别对待,一切的丑恶、污辱与不祥尽可归诸女子一边,而对于男子一边,却轻轻开脱了,甚至丝毫不加指责,只是规劝男子:女人不值得恋眷。
- 然佛教的思维方式是“于五欲中生大不净想”[9]。
- 然而这样的随机说法,在梁代士人那里却难免遇到了障碍。
- 这具体表现在由于佛教“妇女观”的影响,佛典在对女子“淫欲”心理的揣摩上,在对女子“姿态”的描写上给宫体诗人以启迪。
- 梁宝唱等奉旨集《经律异相》[18],内有许多男女纠葛的故事,由于意在劝诫莫近女色,故事中的女子无一不打上了“淫欲”的印记,妇女几乎成为只受情欲支配的动物,如卷十三《阿那律化一淫女得正信》对淫女如何以色相诱阿那律写得十分入微。
- 这首先表现为“谈风月”成时尚,士人对妇女及两性关系的态度显得更为通脱放肆。
- 这种作用其次表现为“上客们”“人人眼角里是淫荡”[20]。
- 将宫体诗与其前代以女性为描写对象的诗赋作一纵向的比较,就会发现:将宫体诗中的女性形象置于其前代诗赋女性人物画廊中,会产生鲜明的突兀感。
- 洪迈《容斋五笔》卷第四曰:“《诗》三百篇中,其誉妇人者至多。
- 至于宋玉诸赋及曹子建《洛神赋》较之宫体诗,前者“陈交接之大纲,恨人神之道殊”。
- 相似于中土高唐、洛浦典故,《大正藏》第十四卷经集部一《佛说大方等修多罗王经》[22]与《佛说转有经》等都有“于眠梦中见与人间端正美女共为稠密”的叙述,这样不胜枚举的佛教故事,往往在女子主动委身于男子这点上与中土高唐、洛浦诸说相重合,共同影响中土士人。
- 正因为“淫欲”作为“妇女观”进入梁代宫体诗人思想意识,士人玩味女性“性”心理,这种士人情趣外化于诗歌创作时,其笔下的女性形象就无不具有为情欲所困扰的特征,诗歌本身也就成了梁代士人接受佛教妇女“淫欲”观念最有说服力的证明。
- 宫体诗对女性“性”心理的大胆揭示,这既是宫体诗在中国文学史上惊世骇俗的主要原因,同时这也构成了宫体诗的—个重要特征。
- 佛教以“姿态”为女子天性的观念,丰富诱发了士人内心对女性体态、服饰、舞姿的审美体验与感官刺激。
- 宫体诗作者时常玩味女性对男性幻惑的生理感应,在这一点上,恰与佛典对女子姿态作意在“反欲以顺”的铺叙,具有异曲同工的对应关系。
- 《观佛三昧海经》卷第二写魔有三女,往乱佛心,“眄目作姿,现诸妖冶,璎珞晃耀,光翳六天。
- 梁代宫体诗人描写女子也特别注重女子对男性具有幻惑作用的“姿态”。
- 宫体诗以刻画女性“姿态”娱己悦人为目的,然“姿态”的呈现,相似于玄学中的“言”、“意”关系,同样必须依赖具体意象以达成。
- “传神论”作为中土绘画理论,自东晋顾恺之奠定基础,降及谢赫(历宋、齐、梁)与姚最(历梁、周、隋),使之日趋成熟。
- 另一方面,宫体诗用词追求精致华美。
- 当然,宫体诗人在遣词用语上的苦心孤诣,还是为了表现天性“淫欲”的女子“姿态”的需要。
- 二、佛经与宫体诗雏形 。
- 佛典中某些佛经如马鸣《佛所行赞》等实为宫体诗之始作俑者。
- 梁启超《翻译文学与佛典》一文指出:“吾为说于此,曰:我国近代之纯文学——若小说,若歌曲,皆与佛典之翻译文学有密切关系。
- 《佛所行赞•离欲品》唱道:“太子入园林,众女来奉迎,并生希遇想,竞媚进幽诚。
- 同时,庵摩罗女“善执诸情根”所内涵的佛教“根尘说”,概括了宫体诗创作手法。
- 世间六时花,荣曜色相发。
- 以此一岁华,天上一日具。
- 天树自然生,花鬘及璎珞。
- 丹葩如灯照,众色相间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