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学术语。在我国古代典籍中,从品味意义上最早提出“味”的,是《老子》,见于第三十五章的“道之言出,淡兮其无味”及六十五章的“为无为,事无事,味无味”,对于后世美学思想的影响,是以“无味”为“至味”。从文学评论方面正式提出美感论的“味”的,是六朝。如钟嵘《〈诗品〉序》云:“五言居文词之要,是众作之有滋味者也。”又云:“理过其词,淡乎寡味。”品味说的广泛流行,是唐及其以后的事。司空图对于这一点,曾给予新的、更深一层的揭示和概括,把美感论的“味”作为评价文学作品的最根本的标准,所谓“辨于味而后可以言诗也”。并提出了“味外之旨”(《司空表圣文集》卷二《与李生论诗书》)之说。审美鉴赏中的品味说,是将视觉艺术(诗歌、绘画)或听觉艺术(音乐)等转化为味觉的咀嚼,是通感在艺术鉴赏和品评中的一种运用。只有反复对之品味、涵泳,才能真正体会到它的奥妙,即所谓“辨于味而后可以言诗”。司空图在这一问题上的贡献,还在于他进一步提出了诗味之醇美应该在“咸酸之外”(同上),即“味外之旨”。即优秀的诗歌应该给人以涵泳不尽的韵味,有弦外之音,言外之意,给人以丰富联想的余地。这确是优秀诗歌的一个根本特点。此说对后世曾发生广泛而深远的影响。后人服膺、阐发这一点的,多不胜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