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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国强迫清朝政府签订的不平等条约。1883年4月4日(清光绪九年二月二十七日),清朝塔尔巴哈台总理营务处掌关防章京办理通商主事衔刘宽和俄国驻塔尔巴哈台领事巴拉喀什在塔尔巴哈台签订。条约共七款,主要内容:1、在塔尔巴哈台东北划一块东长194丈、南长123丈、西长241文、北长288丈地方,为俄商新贸易圈; 2、贸易圈内中国不可建房,俄国人在贸易圈内修理铺房,中国政府不取租税; 3、贸易圈西墙往西及城北大路至贸易圈,中国不得任意栽树,以备扩大贸易圈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