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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思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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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思哈

官名。又译巴思哈黑。突厥语,意为“镇守者”,即蒙古语“达鲁花赤”的同义词,与阿拉伯语之“莎黑纳”义相同。王磐《中书右丞相史公神道碑》载:“国朝之制,州府司县各置监临官,谓之达鲁花赤”。《世界征服者史》谓:蒙古人每“攻占一些地方,置八思哈镇守。”约翰·普兰诺·加宾尼《蒙古史》亦称:在蒙古人统治的国家里,“他们派自己的人去当巴思哈黑或总管。”其享有极大权力,“任何城市或国家的居民不遵照这些巴思哈黑的意志去做,后者就控告他们不忠于鞑靼人(蒙古人),其结果,那个城市或国家就被一支鞑靼人的强大部队所破坏,居民们被杀死。”一说其意为“理民事、掌赋税之官”(《蒙兀儿史记》卷29)。西辽、伊儿汗国等均置是官。对其执掌赋税的职权有严格规定,“不许于正额外多取一钱,违者诸蔑力、八思哈、必阇赤等处死”。(《多桑蒙古史》上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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