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通典
书名。清官修。150卷。另有凡例、总目。乾隆三十二年(1767)起纂,四十九年(1784)最后成书。记唐后期至末近900年有关政治、经济等方面的典章制度。起唐肃宗至德元年(756),与杜佑《通典》记事相衔接,迄明思宗崇祯十七年(1644)。全书分类基本同《通典》,惟兵、刑分开,各为一典。材料来源较丰富,引用书除各代正史外,尚有《唐会要》、《五代会要》、《册府元龟》、《太平御览》、《元典章》、《明会典》等。举凡典制源流、政事得失,皆能条分件系,叙次分明。所收史料以明代最为丰富。有武英殿刊本,清末浙江书局复刻本。通行有商务印书馆《万有文库二集》、《十通》合刊本,影印精装一册,颇便参考。
- 作万·官却丹达尔瓦
- 伯仁
- 伯玉
- 伯夷
- 伯克
- 伯固
- 伯都
- 伯姬
- 伯善
- 伯强
- 伯腰
- 伯德
- 伯颜
- 伯嚭
- 伯麟
- 伯牙儿
- 伯言儿
- 伯咄部
- 伯岳吾
- 伯革赞
- 伯要儿
- 伯都王
- 伯都讷
- 伯格里
- 伯勒克
- 伯答儿
- 伯答沙
- 伯锡尔
- 伯撒里
- 伯德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