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史 | 四库全书 | 古今图书集成 | 历史人物 | 说文解字 | 成语词典 | 甲骨文合集 | 殷周金文集成 | 象形字典 | 十三经索引 | 字体转换器 | 篆书识别 | 近义反义词 | 对联大全 | 家谱族谱查询 | 哈佛古籍

首页|国学书库|影印古籍|诗词宝典|精选|汉语字典|汉语词典|部件查字|书法大师|甲骨文|历史人物|历史典故|年号|姓氏|民族|丛书|中医|软件下载

译文|四库全书|全文检索|古籍书目|正史|成语词典|康熙字典|说文解字|字形演变|金 文|历史地名|历史事件|官职|知识|对联|印谱|地图|会员中心

首页 > 历史民族史 >

宗人府

  可检索2.8万词条
输入关键字:

宗人府

清代掌管皇族事务的中央机构。顺治九年(1652),仿明制设立,位列内阁、六部之上。置宗令1人、左右宗正各1人、左右宗人各1人,皆于王公贵族中选任,掌皇族之政令,管本府之官属,凡※宗室、※觉罗,均受其管理。如出生子女、继嗣、婚丧,则理其注册,每10年纂修谱牒(即《玉牒》)一次。如发给养赡、施赏银两,设族长,兴宗学、觉罗学,则理其教养。如授封爵秩,则理其考授、请封及引见;无爵位的及龄※闲散宗室,由府汇题请赏给四品官顶。如宗室犯法,由府会同刑部,觉罗犯法则由刑部会同本府,共审理之。其刑虽及枷、徒、军流,可折为由本府予以板责、圈禁。皇族特权赖以具体维护,优厚待遇赖以确保,是实施宗室法制的权力机构。



粮瑶
粮务员
毼
慈爽
慈灯寺
慈寿寺
慈荫寺
慈利县志
慈宪皇后
慈善夫人
慈禧太后
《慈悲道场忏法》西夏文译本
塞种
塞蓝
塞北关
塞外羌
塞克卫
塞原社
塞默羯
塞北纪行
塞北纪程
塞尔勒克
塞曷支部
塞维列碑
塞巴桑波抱提
寘颜州
窥基
窦茂
窦威
窦炽


关于本站 | 收藏本站 | 欢迎投稿 | 意见建议 | 国学迷 | 说文网
Copyright © 国学大师 古典图书集成 All Rights Reserved.
免责声明:本站非营利性站点,内容均为民国之前的公共版权领域古籍,以方便网友为主,仅供学习研究。
内容由热心网友提供和网上收集,不保留版权。若侵犯了您的权益,来信即刪。scp168@qq.com

ICP证:鲁ICP备19049252号-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