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史 | 四库全书 | 古今图书集成 | 历史人物 | 说文解字 | 成语词典 | 甲骨文合集 | 殷周金文集成 | 象形字典 | 十三经索引 | 字体转换器 | 篆书识别 | 近义反义词 | 对联大全 | 家谱族谱查询 | 哈佛古籍

首页|国学书库|影印古籍|诗词宝典|精选|汉语字典|汉语词典|部件查字|书法大师|甲骨文|历史人物|历史典故|年号|姓氏|民族|丛书|中医|软件下载

译文|四库全书|全文检索|古籍书目|正史|成语词典|康熙字典|说文解字|字形演变|金 文|历史地名|历史事件|官职|知识|对联|印谱|地图|会员中心

首页 > 历史民族史 >

转世

  可检索2.8万词条
输入关键字:

转世

又作“转生”、“化身”。喇嘛教首领的继承制度。本于佛教灵魂转世、生死轮回之说,上自达赖、班禅,下至呼图克图等,皆能不昧本性,身死后,寄胎转生,复接其前身之职位。始于噶玛噶举派第二代祖师※噶玛拔希(1204—1283)。时该派影响大增,宗教势力加强,遂确立活佛转世相承制度。格鲁派(黄教)兴起后,禁僧人娶妻,亦采用转世之制。始于达赖三世索南嘉措。嘉靖二十一年(1542)二世达赖根敦嘉措圆寂后,二十五年(1546),索南嘉措被认定为二世达赖转世灵童,被迎入哲蚌寺,凡转世者通称“活佛”。凡活佛死后,寺院上层通过占卜、降神等仪式,寻觅在活佛圆寂同时出生的婴儿数名,以指认活佛生前所用之物等办法,从中选定一名作为活佛的“转世灵童”,迎入寺中继承其宗教地位。亦有活佛未逝之前,即自示转生地点。清乾隆五十七年(1792)规定,凡在理藩院注册的活佛,须在清廷派员主持下,以“金瓶掣签”法,从数名中选定转世灵童,以防弊端。



段寿辉
段赤城
段连义
段护辽
段郁兰
段易长
段忠国
段和誉
段宗榜
段政明
段政淳
段思平
段思良
段思英
段思胄
段思廉
段思聪
段俭魏
段素贞
段素兴
段素英
段素顺
段素真
段素隆
段素廉
段祥兴
段晖寿
段智兴
段智连
段智祥


关于本站 | 收藏本站 | 欢迎投稿 | 意见建议 | 国学迷 | 说文网
Copyright © 国学大师 古典图书集成 All Rights Reserved.
免责声明:本站非营利性站点,内容均为民国之前的公共版权领域古籍,以方便网友为主,仅供学习研究。
内容由热心网友提供和网上收集,不保留版权。若侵犯了您的权益,来信即刪。scp168@qq.com

ICP证:鲁ICP备19049252号-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