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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德松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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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德松赞

吐蕃赞普。798—815年在位。※赤松德赞之第四子。因年幼执政,大臣疑其是否有能力执政,遂议定先令其试行,故又称“赛纳莱青云”(意为“试行善颈王”)。其兄牟尼赞普执政后期,吐蕃佛寺供养大减,寺院受毁。其执政时,首先恢复寺院供养,兴建著名寺院噶琼多吉英寺,供养译师,班哲达,翻译佛经,并迎请印度译师毗玛拉米扎、咱纳斯纳,泥婆罗人鸿嘎尔等参预指导译经事。由其领衔,王妃、吐谷浑王、工布王及以勃阐伽贝云、娘丁增桑布为首之70余位吐蕃大臣共同签署发表兴佛诏书,勒石永存,成为吐蕃佛教之珍贵文献。诏书主要内容是:宣布全吐蕃奉行佛法,不得屏弃;对僧人供养不得减少、停止;任命格西(善知识)为赞普幼年师僧及佛教宗师;对僧人不得令其为奴、不得征税、不得诉讼等。年54岁逝世于查吉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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