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史 | 四库全书 | 古今图书集成 | 历史人物 | 说文解字 | 成语词典 | 甲骨文合集 | 殷周金文集成 | 象形字典 | 十三经索引 | 字体转换器 | 篆书识别 | 近义反义词 | 对联大全 | 家谱族谱查询 | 哈佛古籍

首页|国学书库|影印古籍|诗词宝典|精选|汉语字典|汉语词典|部件查字|书法大师|甲骨文|历史人物|历史典故|年号|姓氏|民族|丛书|中医|软件下载

译文|四库全书|全文检索|古籍书目|正史|成语词典|康熙字典|说文解字|字形演变|金 文|历史地名|历史事件|官职|知识|对联|印谱|地图|会员中心

首页 > 历史知识 >

不义

输入关键字:

不义

刑律名目。唐律列为“十恶”第九条。《唐律疏议·名例·十恶》:“谓杀本属府主(五品以上官的属员称其所事官长为府主)、刺史、县令、见(现)受业师;吏、卒杀本部五品以上官长;及闻夫丧匿不举哀,若作乐,释服从吉及改嫁。”其后历朝多沿之,内容略有变化。《大明律·名例·十恶》:“谓部民杀本属知府、知州、知县,军士杀本管指挥、千户、百户,吏卒杀本部五品以上长官,若杀见受业师,及闻夫丧匿不举哀,若作乐,释服从吉改嫁。”


【检索不义 ==>】 古籍全文检索:不义     全站站内检索:不义

九原县
九原郡
九部乐
九部伎
九章律
九隆山
九嵕山
九等户
九鼓苗
九锡文
九溪卫
九疑山
九德县
九德郡
九熟蚕
九十九泉
九八规元
九门九则
九门提督
九门御林
九分食一
九公封建
九世之乱
九龙之战
九龙事件
九白之贡
九边图说
九成宫使
九州之戎
九州春秋


关于本站 | 收藏本站 | 欢迎投稿 | 意见建议 | 国学迷 | 说文网
Copyright © 国学大师 古典图书集成 All Rights Reserved.
免责声明:本站非营利性站点,内容均为民国之前的公共版权领域古籍,以方便网友为主,仅供学习研究。
内容由热心网友提供和网上收集,不保留版权。若侵犯了您的权益,来信即刪。scp168@qq.com

ICP证:鲁ICP备19049252号-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