訾粟而税
战国时商鞅在秦推行的田税征收法。语出《商君书·垦令》:“訾粟而税,则上壹而民平。”“訾”即计算,“粟”泛指谷物。意为政府一律按产量规定税额,百姓才得均平。具体作法是,每年先由中央根据各地作物长势测算出该地标准亩产量,各地再据此结合统一税率和农户受田之数计算出农户应纳之田税额,而后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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