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史 | 四库全书 | 古今图书集成 | 历史人物 | 说文解字 | 成语词典 | 甲骨文合集 | 殷周金文集成 | 象形字典 | 十三经索引 | 字体转换器 | 篆书识别 | 近义反义词 | 对联大全 | 家谱族谱查询 | 哈佛古籍

首页|国学书库|影印古籍|诗词宝典|精选|汉语字典|汉语词典|部件查字|书法大师|甲骨文|历史人物|历史典故|年号|姓氏|民族|丛书|中医|软件下载

译文|四库全书|全文检索|古籍书目|正史|成语词典|康熙字典|说文解字|字形演变|金 文|历史地名|历史事件|官职|知识|对联|印谱|地图|会员中心

首页 > 历史知识 >

杨可告缗

输入关键字:

杨可告缗

汉武帝时征收财产税并惩处违法者的事件。其对象主要针对商贾。元狩四年(前119),武帝为弥补财政收入不足,下令征收商人和手工业者的财产税,谓之算缗钱。商贾缗钱二千征税一算(一百二十钱);手工业者出卖自己产品的,缗钱四千一算。非官吏、三老、北边骑士而有轺车者,每辆一算,商贾轺车每辆二算。船五丈以上一算。如隐瞒财产不报,或报而不实者,罚守边一岁,没入全部缗钱。并鼓励人们告发,凡告发算缗核实者,以被告者缗钱的一半与之,是谓“告缗”。元狩六年,杨可奉命主持告缗,派遣使者至全国各地贯彻执行。杜周治狱严厉处分违缗令者。结果,汉政府得民财物以亿计,奴婢以千万数,田大县数百顷,小县百余顷。中家以上的商贾大多被告发而破产。


【检索杨可告缗 ==>】 古籍全文检索:杨可告缗     全站站内检索:杨可告缗

典祠
典校
典玺
典宾
典扇
典酝
典略
典綵
典御
典鼓
典签
典舆
典
典赞
典膳
典簿
典籍
典仓署
典书令
典书坊
典仪所
典用监
典乐郎
典礼司
典礼院
典寺署
典农令
典农署
典戎卫
典设局


关于本站 | 收藏本站 | 欢迎投稿 | 意见建议 | 国学迷 | 说文网
Copyright © 国学大师 古典图书集成 All Rights Reserved.
免责声明:本站非营利性站点,内容均为民国之前的公共版权领域古籍,以方便网友为主,仅供学习研究。
内容由热心网友提供和网上收集,不保留版权。若侵犯了您的权益,来信即刪。scp168@qq.com

ICP证:鲁ICP备19049252号-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