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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属县。相对郡治而言。《史记·项羽本纪》:“使人收下县,得精兵八千人。”《汉书·文翁传》:“又修起学官于成都市中,招下县子弟以为学官弟子。”颜师古注:“下县,四郊之县,非郡所治也。”②金、元、明县的等级。金以户口不满三千户为下县。秩从七品。置令、主簿。元江北不满二千户、江淮以南不满万户为下县,秩从七品。置达鲁花赤、尹、主簿、尉、典史,民少事简之地以簿兼尉。明以税粮三万石以下为下县,初定知县从七品,后改正七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