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国学书库|影印古籍|诗词宝典|精选|汉语字典|汉语词典|部件查字|书法大师|甲骨文|历史人物|历史典故|年号|姓氏|民族|丛书|中医|软件下载
译文|四库全书|全文检索|古籍书目|正史|成语词典|康熙字典|说文解字|字形演变|金 文|历史地名|历史事件|官职|知识|对联|印谱|地图|会员中心
即“占籍”。汉代向政府呈报家口之数,登记在户籍上,称占数。《汉书·叙传》:“昌陵后罢,大臣名家皆占数于长安。”颜师古注:“占,度也。自隐度家之口数而著名籍也。”占数要得到国家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