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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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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舍法

宋代三舍考选法或三舍选察升补法的简称。熙宁四年(1071),立太学生三舍法,将学生分为上舍、内舍、外舍三等。初入学为外舍,名额不限,春、秋考试两次;外舍选升内舍,名额二百员;内舍选升上舍,百员。上舍生优异者直接授官。学生各习一经,随所属讲官学习。元丰二年(1079),订出三舍法一百四十条,进一步规定太学补试、私试、公试、舍试方法和升舍方法。元符二年(1099)后,三舍法逐步推广于各类学校。崇宁三年(1104),罢州郡解试和省试,取士皆由学校按三舍法升贡。宣和三年(1121),罢州县学三舍法,仅太学依旧。南宋太学继续实行三舍法并不断完善严密,武学、宗学等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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