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律
①按三分损益法,依次先计算出的十二律,称为正律。若继续再往下计算,所得超出十二律外的律,为变律。②指音高适中的一个八度内的十二律。比其低八度的十二律称为倍律,因其振动弦长均比相应的正律长一倍;比其高八度的十二律称为半律,因其振动弦长均比相应的正律短一半。在高低三个八度三十六律中就形成了倍-正-半关系。朱载堉《律学新说》有详细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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