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国学书库|影印古籍|诗词宝典|精选|汉语字典|汉语词典|部件查字|书法大师|甲骨文|历史人物|历史典故|年号|姓氏|民族|丛书|中医|软件下载
译文|四库全书|全文检索|古籍书目|正史|成语词典|康熙字典|说文解字|字形演变|金 文|历史地名|历史事件|官职|知识|对联|印谱|地图|会员中心
评定肉畜生产力的重要指标之一。指胴体重占经禁食24小时的宰前活重的百分率。其高低因家畜种类、品种及肥育程度等而异。猪一般为60%~75%,牛、羊为50%左右,肥育后的肉用型牛、羊可达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