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国学书库|影印古籍|诗词宝典|精选|汉语字典|汉语词典|部件查字|书法大师|甲骨文|历史人物|历史典故|年号|姓氏|民族|丛书|中医|软件下载
译文|四库全书|全文检索|古籍书目|正史|成语词典|康熙字典|说文解字|字形演变|金 文|历史地名|历史事件|官职|知识|对联|印谱|地图|会员中心
俄国十月革命后苏维埃政府第一个对外政策的纲领性文件。由列宁起草,1917年11月8日(俄历10月26日)在全俄苏维埃第二次代表大会上通过。它谴责帝国主义战争;呼吁交战国政府进行公正民主的和谈,缔结不割地、不赔款的和约;废除俄国临时政府缔结的全部秘密条约;号召英、法、德三国工人把和平与反对剥削和奴役的事业进行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