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国学书库|影印古籍|诗词宝典|精选|汉语字典|汉语词典|部件查字|书法大师|甲骨文|历史人物|历史典故|年号|姓氏|民族|丛书|中医|软件下载
译文|四库全书|全文检索|古籍书目|正史|成语词典|康熙字典|说文解字|字形演变|金 文|历史地名|历史事件|官职|知识|对联|印谱|地图|会员中心
为追究刑事责任而由司法机关立案处理的案件。包括*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在我国,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和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三机关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