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史 | 四库全书 | 古今图书集成 | 历史人物 | 说文解字 | 成语词典 | 甲骨文合集 | 殷周金文集成 | 象形字典 | 十三经索引 | 字体转换器 | 篆书识别 | 近义反义词 | 对联大全 | 家谱族谱查询 | 哈佛古籍

首页|国学书库|影印古籍|诗词宝典|精选|汉语字典|汉语词典|部件查字|书法大师|甲骨文|历史人物|历史典故|年号|姓氏|民族|丛书|中医|软件下载

译文|四库全书|全文检索|古籍书目|正史|成语词典|康熙字典|说文解字|字形演变|金 文|历史地名|历史事件|官职|知识|对联|印谱|地图|会员中心

首页 > 历史官职 >

保荐

输入关键字:

保荐

北洋政府时期县知事选任的方式之一。其时县知事的选任,除经考试及格者外,亦有经保荐后在内务部注册而任用的。依照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十二月二日公布的《知事任用暂行条例》规定,被保荐者须有政治学识的著述或有政事经验的成绩。凡各部总长或各地方最高行政长官认为富有政事学识经验者,可列举事实,连同品行才具考语,出具“保荐文”,送由内务部交与知事试验委员会审核。经委员会过半数委员的同意,决定其可否免试。决定免试者,由内务总长经国务总理呈请大总统核准,并在内务部注册后分发任用。若经委员会议决仍须考试者,除免去甄录试外,其他的考试均须参加。次年修改保荐办法,对于县知事的资格略予放宽,保荐手续也有所简化。


【检索保荐 ==>】 古籍全文检索:保荐     全站站内检索:保荐

骨都侯
囿人
牲口房
拜他拉布勒哈番
拜他喇布勒哈番
拜相
拜唐阿
拜塔喇布勒哈番
拜察脉拖拉哈番
拜察脉拖喇哈番
拜察默拖喇哈番
秋典
秋官
秋官大夫
秋官正
秋官尚书
秋官府
秋官府都上士
秋官侍郎
秋官副正
秋审处
秋宪
秋卿
秋曹
秋赋
科长
科布多参赞大臣
科甲


关于本站 | 收藏本站 | 欢迎投稿 | 意见建议 | 国学迷 | 说文网
Copyright © 国学大师 古典图书集成 All Rights Reserved.
免责声明:本站非营利性站点,内容均为民国之前的公共版权领域古籍,以方便网友为主,仅供学习研究。
内容由热心网友提供和网上收集,不保留版权。若侵犯了您的权益,来信即刪。scp168@qq.com

ICP证:鲁ICP备19049252号-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