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史 | 四库全书 | 古今图书集成 | 历史人物 | 说文解字 | 成语词典 | 甲骨文合集 | 殷周金文集成 | 象形字典 | 十三经索引 | 字体转换器 | 篆书识别 | 近义反义词 | 对联大全 | 家谱族谱查询 | 哈佛古籍

首页|国学书库|影印古籍|诗词宝典|精选|汉语字典|汉语词典|部件查字|书法大师|甲骨文|历史人物|历史典故|年号|姓氏|民族|丛书|中医|软件下载

译文|四库全书|全文检索|古籍书目|正史|成语词典|康熙字典|说文解字|字形演变|金 文|历史地名|历史事件|官职|知识|对联|印谱|地图|会员中心

首页 > 历史官职 >

四行联合办事总处

输入关键字:

四行联合办事总处

国家最高金融经济机构。民国二十六年(公元1937年)抗日战争开始时,国民党政府为适应特殊环境的需要,进一步垄断全国的金融事业,在上海设立中央、中国、交通、农民四银行联合办事处,并在各地设立分处。次年迁总行于重庆。民国二十八年(公元1939年)十月国民党政府公布的《战时健全中央金融机构办法》,改组四行联合办事总处,总处设理事会作为最高决策机构,蒋介石自任理事会主席,中央银行总裁为副主席,中国、交通、农民三银行的董事长、总经理以及财政、经济、粮食、交通等部的部长为理事,统筹决定金融政策分别实施。理事会下设战时金融与战时经济两个委员会。战时金融委员会内部设置发行、贴放、汇兑、特种储蓄、农业金融、收兑金银六处;战时经济委员会内部设置特种投资、物价、平市三处。同时改组各地联合贴放委员会为四联分支处。四联总处在完成金融垄断的步骤后,于民国三十七年(公元1948年)撤销。


【检索四行联合办事总处 ==>】 古籍全文检索:四行联合办事总处     全站站内检索:四行联合办事总处

委府
委输官
卑末
卑狗
卑奴母离
肃政厅
狗古智卑狗
备身府
隶臣
版尹
弩父
弩将
弩手军详稳司
弥弥
弥马升
弥弥那利
弥马获支
知国事
知顿使
知院事
知五院事
知六院事
知开封府
知北大王事
知惕隐司事
知登闻鼓院
知登闻检院
知大内惕隐事
知南院大王事
知南院枢密事


关于本站 | 收藏本站 | 欢迎投稿 | 意见建议 | 国学迷 | 说文网
Copyright © 国学大师 古典图书集成 All Rights Reserved.
免责声明:本站非营利性站点,内容均为民国之前的公共版权领域古籍,以方便网友为主,仅供学习研究。
内容由热心网友提供和网上收集,不保留版权。若侵犯了您的权益,来信即刪。scp168@qq.com

ICP证:鲁ICP备19049252号-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