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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制每省设一布政使司,掌管全省财赋和属官。唯江苏省自乾隆二十五年(1760)后分设江宁、江苏二布政使司,江宁布政使司驻江宁府(治今南京市),辖江宁、淮安、扬州、徐州四府及海、通二直隶州。
清制每省设一布政使司,掌管全省的用人和理财。惟江苏自乾隆二十五年(1760年)后分设江宁、江苏二司。江宁司驻江宁府(今南京市),辖江宁、淮安、扬州、徐州四府及海、通二直隶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