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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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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君法

借指严明的法令。梁启超《戊戌六君子传》: “其治事如商君法,如孙武令,严密缜栗,令出必行,奴仆无不畏之,故事无不举。” ●《史记·商君列传》: 秦孝公在公孙鞅的劝谏下,决定接受变法主张,颁布变法政令。“令行于民期年,秦民之国都言初令之不便者以千数。于是太子犯法。卫鞅曰: ‘法之不行,自上犯之。’ 将法太子。太子,君嗣也,不可施刑,刑其傅公子虔,鲸其师公孙贾。” 期(ji)年: 周年。卫鞅 (前390—前338): 复姓公孙,名鞅,卫国人,孝公封其地于商(今陕西商县东南),故又名商鞅或商君。战国时期,政治家商鞅力劝秦孝公变法图强,孝公采纳了他的建议,并命令他制定变法政令。其法令严明,王子犯法,与庶民同样治罪,故使秦很快走向强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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