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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书.刘蕡传》载,唐文宗太和二年(公元八二八年),举贤良方正,对策于朝廷。刘蕡策对,极诋宦官。考官冯宿等虽然叹服其文章才学,因畏惧宦官的权势,而不敢录取。“河南府参军事李邰(注:或作郃,误)曰:‘蕡逐我留,吾颜其厚邪!’乃上疏曰:‘……况臣所对,不及蕡远甚,内怀愧耻,自谓贤良,奈人言何!乞回臣所授,以旌蕡直。臣逃苟且之惭,朝有公正之路,陛下免天下之疑,顾不美哉!’帝不纳。”参见《旧唐书.刘蕡传》。
唐.刘蕡在选拔贤良方正的对策中,因极力弹劾宦官的罪行,而不被录取。后因用为咏贤士不遇的典故。
明.萧良有《龙文鞭影》卷三:“刘蕡下第,卢肇夺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