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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序

造物之生才也,必有所以用之。用之大,则功被六合,教垂百世。用之小,即功在一隅;而其言之立,亦自足以不朽。如吾友姚石甫大令所著东槎纪略一书,其庶矣乎。石甫夙留意经世之学,不为詹詹小言。及为县令台湾,兼摄南路同知,又权判噶玛兰,习知其地势、民俗,遇事激昂奋发,锐欲有以自树立。其为是书也,始平定许杨二逆事,而以陈周全案纪事终焉,凡五卷。其中言兵事诸篇,切实详备,凿凿可见之施行,既不减黾家令矣;而记台异篇,议论尤卓绝;未之言也,人人意中所未尝有,而及其既言之也,又若人人意中所共有也。韩子曰:「其皆醇也,然后肆焉」,其是之谓欤!石甫方以高才硕画见重当世,造物者盖将有以大用之,非仅于此书为足自表见也。然即此而观,后之从事台湾者必取其言以为鉴,岂非不朽之盛业也哉?石甫尝谓余,有志立言之士,遇所闻见美恶,皆宜据事直书,以寓劝惩之恉;乃克扶树教道,而有补于人心。读石甫之书,足以知其识之宏而志之所存者远矣!道光壬辰五月,宜兴吴德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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